欢迎来到上海精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热门搜索:
  • 代理记账
  • 咨询热线

    021-54773333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家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21-54773333

    13061666162

    浦西总部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100号林顿大厦2205室

    关注精将公众微信号

    最新资讯消息先知道

    国家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在上海区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提到了税收的批准。许多在上海公司注册的创业者都不太清楚国家要求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其中这有关于公司的利益所在,了解下较好,请往下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纳税人从事生产货物、提供应税服务,从事生产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指纳税人的销售和应税应税服务的生产货物和货物超过、)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50%),并同时从事零售商批发零售商,年度增值税销售(以下简称应税销售)不到50万元;其他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低于80万元。上海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个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非公司单位、不经常有纳税行为的企业可以根据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缴纳增值税。

    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上海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如果他们根据有合法、有效证书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他们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资格确认,而不做为小规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度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单位。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被确认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0

    立即咨询


    021-54773333

    QQ咨询

    拨打电话

    发送短信

    联系我们